发布时间:2012-02-02 01:24:4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部门,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已经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12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南宁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一、总则
《南宁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是指导南宁市未来五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
本规划是确定我市“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的规范性文件。规划范围为辖区的县、区、开发区。本规划的起止时间:2011—2015年。
(一)目的及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广西实施“富民强桂”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更是南宁市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的攻坚和关键、重要时期。国务院提出“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如何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为南宁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十二五”期间要着力解决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配合《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实施,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与安全生产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实施,特编制本规划。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函〔2009〕228号);
4.《国家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
5.《广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
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46号);
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
8.《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1年交通基础设施完善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1〕21号);
9.《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1年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1〕16号);
10.《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1年产业园区建设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1〕20号);
11.《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南府发〔2010〕64号);
12.《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09〕40号);
1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09〕100号);
14.《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15.《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决定》(南发〔2009〕18号)。
(三)基本原则
1.立足长远,安全发展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从全市实际出发,遵循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科学分析我市“十二五”战略对安全生产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用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理念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突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完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政府安全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防治职业危害,促进全社会安全、稳定、和谐。
3.统筹兼顾,重点突破
将安全生产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机结合,正确处理安全生产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关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突出安全生产重点工程的实施,强化法治,综合治理,统筹各级政府、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合力,逐步推进,努力实现安全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全面落实规划目标。
4.强化基础,狠抓基层
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主线,“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为重点,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筑牢安全生产基础防线,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
5.开拓创新,加大投入
努力探索实现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的途径,着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快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新方法、新工艺,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政府、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从根本上提升安全保障、安全发展能力。
二、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
(一)“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1.“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绩
“十一五”期间,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全局,以打造“平安南宁、和谐南宁”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基本完成了“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并趋向好转的目标。主要体现在:树立了以“安全发展”为指导的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实施了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了以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为架构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构建了以四级监管队伍为基础的安全监管网络;出台了《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章制度;实施了分级监管为主要内容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初步建立了以科技进步为着力点的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初步建立了以本质安全为目标的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营造了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主旋律的安全文化氛围;强化了以队伍、预案、演练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一大批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安全生产体系逐步规范,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五年来,在全市生产总值快速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大量增加,在建项目不断增多,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持续旺盛的巨大压力下,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2010年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从2005年的799人下降到532人,降幅33.42%,年均下降6.68%;全市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295,低于自治区的平均水平(详见表1)。“十一五”期间,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火灾、铁路、农机、水上交通、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事故均呈大幅下降态势。其中危险化学品事故实现死亡人数为0,煤矿、非煤矿山、农机、水上交通事故控制处全区领先行列。我市连续六年在自治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表1 南宁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十五”期 间平均数 |
“十一五” 期间平均数 |
《十一五规划》原定的目标 |
实际完成 ±% |
1 |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1.31 |
0.47 |
下降40%以上 |
下降64.12% |
2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7.12 |
3.85 |
下降25%以上 |
下降45.9% |
3 |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
32.44 |
1.91 |
控制在3.89以下 |
下降94.1% |
4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9.23 |
4 |
控制在7.0以下 |
下降56.7% |
5 |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 |
0.86 |
0.824 |
控制在0.8以下 |
下降4.19% |
6 |
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 |
18 |
9.4 |
下降20%以上 |
下降47.78% |
7 |
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 |
5 |
0 |
下降10%以上 |
下降100% |
8 |
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 |
5 |
2.6 |
下降10%以上 |
下降48% |
9 |
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 |
29 |
26.2 |
下降25%以上 |
9.66% |
10 |
火灾事故死亡人数 |
12.75 |
4.8 |
下降3%以上 |
下降62.35% |
11 |
水上交通事故死亡失踪人数 |
4.5 |
1.4 |
下降10%以上 |
下降68.89% |
12 |
铁路交通(含路外)事故死亡人数 |
69 |
26.8 |
下降10%以上 |
下降61.16% |
13 |
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 |
4 |
1 |
下降20%以上 |
下降75% |
14 |
重特大以上事故起数 |
0 |
1 |
下降20%以上 |
上升100% |
2.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全生产状况保持总体平稳。但是,由于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及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等因素的影响,依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十一五”期间虽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总量逐年下降,但占全区比重较大,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降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88个百分点,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特别是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态势没有得到根本遏制。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管理及技术人员缺乏,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落实不力,安全技能与自我防护能力不足,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比重达到89.73%。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尚未完善。安全综合监管与行业安全监管体制尚未完善,一些环节存在监管缺位、死角;安全规划机制不健全,城市人口密集区且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搬迁改造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机制尚未建立。
四是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存在较大差距。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装备配备均达不到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及装备标准》要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县(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工作经费不足;乡镇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
五是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宣教培训体系建设滞后。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手段落后,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较低,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还没有得到充分推广应用。企业缺乏安全文化配套设施,各单位宣传教育培训方式和手段落后,全市未建成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中心,安全社区建设进展缓慢。
六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亟待提升。应急救援体制尚未完善,跟不上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队伍不健全;专业应急队伍力量薄弱,缺乏应对重特大事故灾难的大型及特种装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不强;应急预案不规范。
(二)“十二五”期间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发展机遇
“十二五”时期,国家确定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攻方向新的增长方式,为解决深层次、结构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以实现安全发展为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时期。
一是城市地位的提高和影响力的日益扩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南宁为核心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发建设,以及国家赋予南宁构建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的定位,每年“两会一节”在南宁的举办,五个东盟国家总领事馆入驻南宁,东盟10国、日韩商务联络部相继启用,南宁在国际、国内的地位日益提高,影响力不断扩大,南宁市提出了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中国绿城”、“中国水城”的建设目标,这些都将给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也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机遇。
二是各级党委、政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日益重视,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国务院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要求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力争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的目标。在自治区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在《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新社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了重要的位置。随着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各级党政机关必将更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也给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三是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十一五”时期,是南宁市经济社会建设快速发展时期,城市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总量、财政收入位居全区首位,在西部地区省会城市处于中上水平,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宜居城市魅力更加彰显,各级政府、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逐年加大。《广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各级政府每年必须安排用于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十一五”期间,南宁市每年用于安全生产的专项经费约1000万元,且逐年增长。未来五年,随着各级政府财力不断的增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仍将持续增加,这为改善和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是安全生产条件改善为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基础。“十一五”期间,南宁市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工业进一步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旧城改造加快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大项目、大企业、大基地带动战略的实施,改善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和政府的安全监管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和政府安全监管监察能力的提高,为“十二五”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实基础。
2.面临挑战
随着南宁市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场化、国际化快速推进,“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更多新的挑战。
一是经济快速增长,总量不断增加,发生事故的风险机率加大。“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将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西江经济带、桂西资源富集区的联动发展,重大产业产能快速释放、大量的建设项目聚集、大交通、大物流格局显现,根据工业化进程中事故发生规律和西方国家的经验,此阶段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发生事故的几率提升。
二是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凸显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艰巨。“十二五”期间,南宁市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开发转型、城市转型将进一步加快,经济总量扩张和结构升级加速,经济发展、企业效益与安全发展的不同观念、意识交叉重叠显现。城市加快发展、工业加快发展、项目加快建设与安全保障措施的实施之间的矛盾也将日益突出。南宁作为主动承接珠三角、长三角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城市,不可避免地承接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从业人员大幅度增加,人员结构变化、人员流动加快和安全培训教育的相对滞后,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难度,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艰巨。
三是城市安全风险加大进一步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城市“生命线”安全基础脆弱,水、电、气 等地下管线密布交错,高负荷运转使用,部分设备设施老化,防御灾害水平普遍较低;人均汽车拥有率成倍增长,道路交通设施相对滞后,事故隐患增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繁重,旅游业和会展业快速发展,城市安全保障难度加大。矿山、烟花爆竹等传统产业生产方式相对落后,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企业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面临新的课题。
四是社会进步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范围不断扩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对象不断增多;公众对自身生命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和社会舆论对安全保障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高,给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提升安全监察效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综上所述,“十二五”期间,南宁市安全生产既要解决遗留问题又要处理新的矛盾,需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南宁市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中期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启动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设,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加快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努力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形成南宁特色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安全生产工作初步实现从防范伤亡事故向全面做好安全和职业安全与健康工作转变,为我市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南宁市事故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全市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5%以上,杜绝工矿商贸企业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安全生产水平总体上达到区内先进。
全面构架较为完善的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安全监管网络完善;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完成煤矿产业结构调整和市中心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搬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明显改善,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得到有效防范。基本形成全市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市、县(区)建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完备,各类应急队伍、装备基本齐全,联动响应和救援能力达到迅速覆盖市区的要求。全市安全监管执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监察与执法能力、社会的安全生产事故群防群治能力明显提高。安全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公众安全素质和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高。形成与城市安全发展相应的安全保障能力,力争把南宁建设成为广西首个安全保障型示范城市。
(三)规划指标
南宁市“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指标体系分为相对指标和绝对指标,共21项。具体指标见下表:
表3 南宁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指标体系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规划值 (“十二五”末年累计值与“十一五”末年累计值相比) |
相对指标 |
1 |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45%以上 |
2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40%以上 |
|
3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下降35%以上 |
|
4 |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 |
控制在0.66以下 |
|
5 |
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 |
控制在2以下 |
|
6 |
职业危害申报率 |
80%以上 |
|
绝对指标 |
1 |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0%以上 |
2 |
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5%以上 |
|
3 |
较大以上事故起数 |
下降20%以上 |
|
4 |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20%以上 |
|
5 |
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25%以上 |
|
6 |
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 |
持平 |
|
7 |
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25%以上 |
|
8 |
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0%以上 |
|
9 |
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5%以上 |
|
10 |
火灾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0%以上 |
|
|
其中: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5%以上 |
|
11 |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0%以上 |
|
12 |
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0%以上 |
|
13 |
铁路交通(含路外)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0%以上 |
|
|
其中:生产经营性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5%以上 |
|
14 |
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 |
持平(1人) |
|
15 |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 |
达到85%以上 |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行业安全发展
“十二五”期间,配合全市优化产业布局,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淘汰落后产能,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安全管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水平。
煤炭工业:引导上林煤矿、马山煤矿退出,推动全市依法关闭、淘汰现有井工煤矿,不再新增地采煤矿,彻底退出煤炭地下开采产业。
非煤矿山:推动行业整合,促进矿山企业合并联营、兼并重组,引导地采矿山、采石场等矿山企业集聚,推动武鸣县、宾阳县的地采矿山,武鸣县、横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江南区、西乡塘区的采石场向产业集群规范化发展。促进企业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完善安全设施,提高全行业机械化采、选、装、运水平,实现安全规范管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依法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条件无保障、未达到最低开采规模的矿山,逐步实现矿山企业管理的良性循环。
危险化学品行业:以南宁化工股份、南宁化工集团整体搬迁工程为契机,在南宁六景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以氯碱为基础及其衍生系列产品的化工园区、南宁氯碱精细化工基地,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整合入园提升改造;在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开发区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专区规划改造,集中管理;对位于城市中心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密集区、生态保护区以及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或刺激性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组织实施搬迁改造工程;规划设立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引导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企业入园经营;逐步迁出南宁市快环以内的危险化学品仓库,规范建设南宁市危险化学品物流基地。
烟花爆竹:全市除宾阳县外,其他县(区)不再设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综合运用安全管理、项目审批、安全许可、行业自律等方式对宾阳县现有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扶强限小汰劣。推动宾阳县优化产业布局,规划设立烟花爆竹产区,严控生产企业数量,提高烟花爆竹生产行业的安全准入门槛,引入实力强的大企业集团进入烟花爆竹生产行业,实现全行业机械化生产,培育现有烟花爆竹企业年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促其做优、做强、做安全,用市场手段淘汰手工作坊式的生产方式,铲除非法烟花爆竹滋生土壤,规范发展宾阳县烟花爆竹生产产业。
制造业:配合“工业强市”战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规划实施,编制各行业安全规范,以大项目、大企业、大基地带动战略实施为契机,抓住搬迁改造项目实施,工业园区、特色园区建设的有利时机,重点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制糖、饮料加工,横县茶叶加工等食品加工产业、饲料加工产业、机械与装备制造业、轻纺产业、造纸及纸制品加工产业、木材加工业等行业实施安全条件提升改造、优化安全管理体系。
商贸物流业:以构建现代物流业为依托,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商贸物流基地为契机,重点提升国际物流基地、县(区)物流分中心以及专业物流中心、内河港口物流中心和空港物流产业园区的安全水平,推动江南、金桥、安吉等重点物流园区、城区各类市场、朝阳商圈、交易批发市场等商贸服务集中区改善安全条件,规范安全管理,完善商贸物流业安全管理体系。
旅游业:以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依托,重点提升大明山、大王滩水库、上林大龙湖等各类生态旅游景区、度假村、休闲中心、假日酒店安全设施,规范景区安全管理,提升景区安全保障能力;以提升服务行业服务水平为切入点,建立安全条件审查机制,促进服务行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二)完善法制体制机制,促进长效机制建立
1.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大力推动依法行政,基本建成安全生产法治体系。制定南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配套文件;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危害的防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安全设施检测、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管理规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调研和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运行评估机制;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着力构建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以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基本框架,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末端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体系。推动各级安监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执法评估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和生产安全事故法律责任追究等监管制度,逐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体系、应急救援能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评估体系,推动安全生产规范执法。
2.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推动各级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的工作体系。强化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监管综合协调职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加强安全监管职能交叉问题研究,理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属地监管与行业监管、不同层级监管的职责关系,重点理顺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铁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电力、医药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关系。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城市燃气安全监管、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国有资产安全监管体制。推动市、县(区)、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及各部门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
3.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健全以“一岗双责”制度为核心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完善各级政府、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重点落实县、乡两级政府安全责任。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目标考核体系,完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体系和监督考核机制,实施量化考核。完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建立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间企业信息共享系统,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建立企业安全诚信评价体系,将企业取得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安全标准化等级、发生责任事故情况、安全生产奖惩等相关信息纳入评价系统,公开评价信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实施量化执法与服务,促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保障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
4.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和服务机制。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体系,完善项目联审机制,围绕工业经济发展,产业园区建设,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公路网、城域公路网、城市轨道交通线、“黄金水道”、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及高危项目建设,重点理顺铁路、航运、公路、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完善安全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政府部门间、部门与属地县(区)、乡(镇)政府间安全监管相互通报、会商、移送等工作制度,消除安全监管死角。配合城镇化建设,建立与现代城镇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机制,规范乡镇安全监管。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衔接,建立村级安全监管激励机制,推动村委会自主设立安全生产协管机构,以村规民约约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现村级安全监管“有人管、管的住”。完善各级、各行业安委会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协调会议机制,安委办专项督查、跟踪督办、警示约见机制。建立健全执法与指导服务、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完善计划执法、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健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与民航、铁路、特种设备、海事、气象、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校园安全监管机制,配合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数字化“大城管”格局的构建,健全城管安全监管机制,配合打造“中国水城”,建立“一江、两库、两渠、六环、十八河、八十湖”水上、陆地安全监管机制,努力构建具有南宁特色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5.搭建社会舆论监督平台
构建“企业负责,行业指导,政府监管,群众监督,中介服务,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格局。推行安全许可和执法政务公开,建立监管监察执法公告公示制度,定期发布安全监管信息。健全人大、政协监督机制、公众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机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保障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拓宽和畅通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渠道,建立安全生产询情制度,开设微博等网上交流平台,及时反映社会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平台,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网上举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健全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制度,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舆论引导工作。
(三)夯实安全基层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创建安全保障型示范城市
将安全监管工作从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升到城市安全的层面,以创建国家安全保障型示范城市为载体和平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依法建立健全科学监管长效机制,实现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城市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有序推进,全民安全素质明显增强,人民生活幸福指数日趋提高,着力构建“平安南宁、和谐南宁”,为加快实现全市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安全保障。加快改革创新的步伐,全面启动国家安全保障型城市示范区创建活动。积极争取、有效搭建起国家、自治区战略支持平台,加强学习交流与合作,构建创建评价体系和责任体系,统筹规划、部署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开展城市安全评价,规划实施城市安全改进工程。加强创建工作指导,加快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推行企业安全标准化,推进乡镇规范化建设,创建安全社区。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加强安全监管,全力推进职业危害监管工作,加快构建安全保障型社会。
2.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
推动安全生产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构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重点解决基础性信息和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问题,初步建成从企业到村(社区)、乡镇(街道办)、县(区)、市的安全生产防控网络。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系统研究,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程,推动各级政府及行业领域监管单位建立健全网格单位安全生产信息库,细化网格单位信息,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巡查机制,实施重点单位、重点目标、重点场所量化巡查。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纳入数字城管系统,实现城域市政设施安全管理网格化,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推动企事业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量化网格单元的安全生产信息,明确网格单元的管理职责,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实现关键岗位和危险工艺环节的看板式安全管理,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推动企业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程序化、技术装备先进化、岗位作业标准化、生产环境安全化,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条件。2011年底前,煤矿、危险化学品企业至少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随后逐年力争达到更高级别标准;2013年底前,非煤矿山和尾矿库达到最低安全标准等级;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交通运输、冶金等其它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完成。结合国家安监总局在广西进行甘蔗制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试点项目,编制甘蔗制糖行业的安全生产规范,以此为契机,推动各行业领域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组织编制南宁市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推动各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争非高危行业每年至少新增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30家。
4.促进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
结合南宁市主体功能区战略部署,优化城乡功能的布局,建设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在自治区规划为重点开发的六城区、横县和武鸣县等区域,建设具有工业化与城镇化相融合特色的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在自治区规划为限制开发的农业地区的隆安、宾阳县等区域,建设具有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和现代化与城镇化相融合特色的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在自治区规划为限制开发的生态地区的马山、上林县等区域,建设具有生态环境建设相适宜的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出台南宁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指导意见,在隆安县、高新区、经开区开展创建工作试点,支持条件较好的乡镇率先达到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标准。2011年,六县六城区至少建成1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2013年以前,各县(区)、开发区70%的乡镇达到安全生产示范乡镇标准,2014年,实现全部乡镇达标。
5.创建安全生产示范社区(村)
加强社区安全管理能力建设,重点推进企业主导型、工业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安全社区(村)建设;以农业生产安全为主导,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安全村建设。开展创建工作试点,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示范社区(村)建设的经验,鼓励、引导和探索安全生产示范社区(村)建设的新途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示范社区(村)评价体系,出台创建指导意见,完善配套实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示范社区(村)建设。到2015年,南宁市创建国家级示范社区1个、自治区级示范社区(村)5个,其余社区(村)全部达到市级示范社区(村)标准。
(四)强化重点领域监管,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农机、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旅游、电力、水利、林业加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整顿和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煤矿:推动隆安县白马露天煤矿规范生产,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大对非法盗采煤炭资源的打击力度,健全联合打非机制,理顺国土、安监、公安、工商、供电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完善惩处措施,以属地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重点对兴宁区三塘、四塘、五塘,西乡塘那龙,马山县百龙滩矿区、金钗矿区,上林木山矿区、贤按矿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施采掘、运输、销售、使用四环节围堵措施,彻底解决非法小煤窑问题。
非煤矿山:“十二五”期末,全市非煤矿山数量比“十一五”期末减少5%以上,大中型矿山企业数量占4.5%以上。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治理规章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生产技术管理和安全专业管理不达标,现场管理、隐患治理和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达不到要求,不按规范要求开采的状况。完善非煤矿山联合执法机制,打击非法开采、非法建设、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治理江南区六冬泥炭区、国营七坡林场锰矿区、武鸣县两江铜矿和钨矿区、隆安县都结锑矿区、马山县乔利锰矿区、宾阳县思陇砂矿区等非法盗采国家资源行为严重区域,规范矿山生产经营秩序。
危险化学品:理顺安监、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环保、规划、工信、商务等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关系,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强化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形成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监管信息库,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企业的定期监察、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重点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和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运输过程实行严格监控。推动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制度的实施,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流通等各环节的安全生产水平。
城镇燃气:理顺城乡建委、质监、交通运输、公安、城管、安监等部门的职责关系,健全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机制,健全各燃气经营单位、经营网点和城镇燃气管道布局信息库,开展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治理,打击非法经营,规范经营秩序。编制城市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规范,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烟花爆竹:理顺安监、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关系,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强化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健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许可事项审批程序,推动企业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工厂化、标准化、机械化、科技化、集约化要求实施改造并达标生产。推动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完善安全设施,实现规范管理。促进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完善配送措施,规范定点配送;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规划布局,推动零售点实施安全规范化管理。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治理宾阳县非法烟花爆竹生产严重区域,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市场。
建筑施工:明确规划、城乡建委、城管、质监、安监、铁路、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和城区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职责关系,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建设项目信息部门相互通报制度。健全城乡民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法制、体制、机制。健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建立铁路、公路、水利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的远程可视监控。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健全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建筑施工行业安全培训教育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强化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突出高处坠落、机电伤害、施工坍塌、人工挖孔桩中毒窒息等多发事故类别的预防工作,突出治理违法转包、安全措施不落实及建筑施工的“三违”行为,全面落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设计、监理方面的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打击非法建设属地监控体系和联合执法机制,规范建设领域秩序。
道路交通:推动《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实施,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理顺安全管理体制,重点理顺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安监等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职责关系,理顺高速公路的监管关系。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机制,完善联席制度。全面推行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的新机制。健全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交通规划机制,建立道路安全审计制度。建立新(改、扩)建公路和城市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步”制度。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制度。建立健全道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生命工程”,加强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灾害防治,继续推进国道、省道安保工程建设。完善交通培训体系,组织实施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工程、客运和危险品运输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加强道路路面管控,建立路警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及电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建立驾驶员交通违法、肇事信息查询平台,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大桥、立交桥、隧道的实时健康诊断与监测。强化重点车辆管理,健全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城市公交车辆、出租车安全管理系统,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轻轨交通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各环节、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评估体系,完善运营规范,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水上交通: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法规,理顺海事、交通运输、农林水利、公安、水产畜牧兽医、安监等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责关系。健全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监管机制,完善联席制度。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信息库。配合“黄金水道”建设,健全邕江航道改造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机制。配合“中国水城”建设,建立与“中国水城”相适应的水上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量化监管部门、属地政府和渡口管理单位对渡口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监察,推动强化港口、渡口、码头的规范化建设。强化船舶证照和航线管理,开展打击无证无照船舶、非法载客行为、挖沙船专项治理行动,规范水上交通生产经营秩序。
农业机械:依托实施农机化项目带动发展战略,提高农机监管能力和应对农机突发事件的能力。健全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每个乡(镇)或者中心乡(镇),90%以上的行政村设立农机安委会,建立村级安全员协管机制。推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规范化建设、队伍建设和基本设施建设,配备专业监管、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等设施和技术装备。建立科学的农机安全生产指标考核体系,落实乡镇政府责任。实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监控,拖拉机上牌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达到80%以上。
铁路交通:理顺国家铁路、地方铁路、工信、安监等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责关系。强化地方政府安委办的协调职能和道口办的管理职责,以国家铁路、地方铁路安监办为主体,健全铁路道口安全监管机制和铁路路外事故应急处置机制、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定期联络制度。建立铁路安全监管信息库,加强铁路道口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危险品运输、道口及路外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铁路沿线安全保障设施,实施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改立交道口和增设有人看守道口建设工程。推动铁路道口房、电动拉门和警示标志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落实,改善铁路及铁路道口的安全环境。
消防安全:制定实施《南宁市“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南宁综合训练培训基地、特勤二站和消防站,县级政府完成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基本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各相关警种密切协作、其他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有效联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建筑消防、易燃易爆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督,加大“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以及住宅改建工业用房集中区域、重点行业火灾隐患的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城市火灾防控水平。
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基层安监员的协作机制。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电站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以及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2015年前完成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旅游安全:健全旅游安全监管体制,建立旅游行业安全属地监管机制,以旅游单位为主体,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行业监管和县(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旅游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培训教育工程。开展重点旅游景点、景区的场所、设施、设备、区内交通安全,旅游客运、旅游饭店的专项治理,促进旅游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小旅馆、招待所经营安全的联合执法行动,整治非法经营行为,改善和提高服务行业的安全保障水平。
电力:健全电力安全监管体制,完善监管机制。推动电力生产、电网运行、电力设施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电网布局规划安全审查制度,健全安全评价、评估和审批程序,明确相关部门安全职责。开展电网线路与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隐患的专项排查治理工程,健全电力生产安全性评价长效机制,保持电力生产安全形势稳定。完善处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健全电力应急体制、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预警和处置能力。
水利:进一步理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和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人公示制度;强化水库及堤防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运行安全的各项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健全水利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完善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及水利工程建设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督促和检查重点工程、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其他:建立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信息库,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和民爆等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冶金煤气回收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控,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健全民用航空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五)加强重大风险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1.完善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机制
按照属地、分级原则,健全明确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南宁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完善事故隐患定期排查、事故隐患申报、专家评估与公示、分级挂牌督办、举报奖励、整改效果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建档等制度。“十二五”期间重大隐患整改率100%,一般隐患整改率98%以上。
2.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管和监测预警
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登记建档,完善各类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及事故危险点集中分级监控与网络监测系统。建立健全市、县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机制。结合南宁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二级平台项目加快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实现全市重大危险源监管和监测预警的标准统一、体系统一。以项目建设为契机,在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单位、煤矿和地采矿山、尾矿库的重点岗位、部位和关键工序加装监控、监测装备、设施及相关系统,完成与二级平台建设项目配套的相关工程。
(六)加快职业危害治理,创建健康作业环境
1.建立职业危害防控体制
理顺相关部门的监管关系,加强安监、卫生、环保、人社、工会等部门和组织的沟通协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形成协同监管格局。推进市、县级加快建立健全各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加快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的建设,建立安全监管系统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落实经费、装备。加快建立安监系统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体系。建立健全职业危害申报备案、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核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程序,将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改造项目纳入政府支持项目范畴,鼓励企业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和淘汰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和材料。
2.建立职业危害监管监察支撑体系
加快构建职业健康监管法制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和信息与装备保障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培养一批职业危害的防治和监管人员。组织实施安全监管部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开展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建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制度,在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一线设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推进企业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职业化。建设集职业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核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健康监护信息汇总统计分析和违法行为处罚与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完善职业健康危害应急救援体系。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普查,建立市、县两级职业危害数据库,建立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监控系统。整合已有资源,实施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备案制,培育一批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
3.强化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
整治粉尘、有毒物质危害严重且不具备防治条件的企业,防治硫化氢、氯气、氨气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化工等行业以及矿山开采、冶炼、水泥制造、皮革加工、制鞋、五金电镀、电子制造等企业为重点,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开展企业职业危害前期预防和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等重要环节经常性的检查、抽查。到2015年,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率达到80%以上,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达到65%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100%,重大急性职业危害事件得到基本控制,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
4.全面改善职业危害场所作业环境和条件
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改善作业环境,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完善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危害日常检测监测制度、机制,完善监测档案。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职业危害警示告知制度,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悬挂警示标识及危害告知卡。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南宁凤凰纸业公司为试点,建立职业卫生示范型企业标准,创建一批职业卫生示范型企业。推动存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明确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完善管理制度,改善作业环境和条件,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全面实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设定的目标。
(七)推动安全科技进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1.促进“科技兴安”战略的全面实施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改造、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强政策措施研究,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的引导推动作用,形成政府、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企业、民间团体等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安全科技创新步伐,实施市、县(区)级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安排安全生产科研经费的政策,专项用于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安全科技成果、监测监控系统的推广应用。健全财政、安监、工信、科技、监察等部门联席制度,促进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技改项目、科研项目,争取将项目列入国家、自治区相关计划。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结合产业结构优化,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保证安全生产的若干关键技术和装备,提升安全科技支撑能力。
2.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
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筛选和推广机制,加大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2012年底以前,全市所有的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和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全部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GPS卫星定位装置;2013年底以前,地下矿山全部安装监测监控、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以及井下人员定位六大系统,强制推行机械通风;三等以上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安全监控系统;地下矿山露天采石场全面应用中深孔爆破、机械化铲装和液压锤破碎等技术;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装备可靠自动化控制系统,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和联锁控制系统,配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推广应用合成氨自动化工艺;对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积极推进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应用;烟花爆竹生产混药、装药、压药、制引、切引等危险工序全部采用先进、安全工艺技术,生产、批发企业全部安装监控报警系统;推广安装使用桥式起重机准确定位装置、起重机吊钩限位安全保护装置和压力机滑块防坠落装置,大型起重机械全部安装在线安全监控系统;发展民用爆破器材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自动化和技术防范水平。
3.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推进政府、企业两级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设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职业危害防治监测、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市级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上交通、农机、特种设备、旅游、电力、城市燃气、水利、林业加工及冶金、建材等行业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和培训基地。健全人社、工会、安监部门协同机制,加大县(区)、开发区农民工安全培训力度。鼓励高等院校增设安全工程学科,职业院校增设安全管理专业,培养多层次的安全专业人才。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驻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的科研资源优势,为安全生产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南宁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作用,鼓励专家参与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事故救援、隐患评估等活动。培育和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协会)、安全生产评估(评价)、咨询服务公司(机构)等中介专业服务机构,推广中小企业安全管理“托管”,加强安全评价、培训服务机构的监管,提高安全评价、安全培训质量,支持安全中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4.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步伐
建设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实现资源共享,重点完成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系统建设,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市、县(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乡镇安全管理机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控信息交换,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建成市、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与自治区联网的计算机、有线、无线和卫星通信四大消防信息基础网络,全面建成应用一体化消防业务信息系统。在城区繁忙铁路道口建设集安全监测、信息传输和预警报警于一体的道口安全综合监控系统。基于城市社会应急联动中心平台,建设城市燃气监管信息化系统,实现城乡建委、城管、安监、燃气企业联网,对燃气重大危险源点及重点区域、重大施工项目实施动态监控和视频监管。建设公路网运行监测体系,实现与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对接,基本建成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实现对危险品运输车辆、三类以上的班线和旅游客运车辆行车路线、连续驾驶时间等的动态监控,逐步实现对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重点区域的视频监管。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防汛指挥、调度、监测信息系统,电网、水网、建筑施工监控网等信息系统。加快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农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民爆器材行业生产经营动态信息系统建设和住宿服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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